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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
亚夫新农人学院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阅读次数: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重大要求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4年1月30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的意见》《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任务,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坚持不懈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提高粮食综合产能,扛牢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

(一)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深入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集成创新,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国家级粮油作物单产提升行动。建设700个绿色高产高效丰产片。完善粮食和油料生产扶持政策清单,做好农资供应保障,健全农资保供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办法。探索粮食产销区市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引导优质优价收购,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粮食收储及调控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和现代化粮库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体系。全面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国家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有关要求,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做到良田粮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在耕地上非法取土。分区分类推进盐碱耕地改造提升、耕地盐碱化防治,加强盐碱地等综合利用。完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持续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适当提高省级投资补助水平,取消对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加大对全国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力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总投入不低于上年。适应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新需求,鼓励探索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突出地力提升,有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生态化试点。开展高标准农田清查评估,加快推动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建设全省高标准农田数据库,实现实时更新、动态监管。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监管,压实各地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工程管护经费。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继续加快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步伐,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新建和更新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200万亩。

(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快建设和改造提升绿色蔬菜保供基地。加大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力度。培育壮大食用菌和藻类产业。因地制宜发展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特色产业。持续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推进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养殖场保有量稳定在5000家以上。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20万亩。大力发展海洋渔业,完善促进海洋渔业发展的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海洋牧场和渔港经济区建设,鼓励沿海地区发展远洋渔业。推动全链条全环节节粮减损。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五)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就业环境和服务供给,建立有利于农民灵活就业和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制度,带动农民实现家门口增收致富。健全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机制,深入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工程,推广“基层党支部+劳务合作社”发展模式,打造50个有代表性的劳务品牌。加强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源头预防和风险预警。发挥公共投资和项目带动就业作用,鼓励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

(六)大力支持农村地区创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深化“新农菁英”培育,开展农业职业技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涉农专业大学生创业等培训和农民中高等学历教育,壮大农村创业队伍。支持建设各类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对创业主体开展一体化、全链条孵化服务。持续开展“创响江苏”等主题活动,建立农村创业导师队伍。做好土地流转、项目选择、科技推广等服务,完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用地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七)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发展壮大工业企业,实行以工补农、工农互促。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主体的带动作用,建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联农带农载体。实施“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行动。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切实加强对种粮农民的支持。支持小农户通过股份合作、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鼓励以出资、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积极探索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八)深入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认定,持续强化各项衔接政策落实。不断增强低收入人口内生发展动力,提高产业和就业帮促成效,抓好消费帮促、小额信贷等帮促举措,多措并举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继续强化重点地区帮促,深化“五方挂钩”和片区整体帮促机制,持续开展黄茅、黄花塘等革命老区帮促,支持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

三、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九)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坚持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把农业建设成为现代化大产业。做好做足“土特产”文章,鼓励每个农业大县至少培育1个1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健全完善“4+13+N”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培育建设一批市域、县域农业全产业链。完善现代农业标准,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建设。推动农产品加工优化升级,持续打造20个高水平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一批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开展优质农业企业分类培育,争取打造更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3%。实施江苏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持续推进“水韵苏米”“水韵苏面”省域公用品牌建设。探索县域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争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

(十)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体育等产业深度融合。持续举办“苏韵乡情”休闲农业系列推介活动,培育10个休闲农业精品区。深化拓展“水韵江苏”品牌内涵,持续办好省乡村旅游节、“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系列推介活动。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等新模式。强化未来食品技术创新,加快发展主食加工、预制食品、功能食品等新业态。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和模式,培育服务品牌15个。推进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深化“一带一路”农业合作。

(十一)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启动新一轮太湖地区农业绿色发展行动。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继续开展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试点,持续推广肥药集采统配模式。全省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削减2.5%,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下降2%以上。因地制宜推广秸秆科学还田离田。促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扎实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等回收处置,全省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9.5%。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强化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实施池塘生态化改造。开展农田退水治理试点。完成绿化造林20万亩。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十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推进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渠道,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营、管理、监督,加快建立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四、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

(十三)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围绕农业科技前沿领域,立项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项以上,培育农业生物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200项以上。统筹推进国家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和各类农业科创园区建设。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整合资源要素,深化支持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建设,加快集聚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农业企业总部基地,进一步放大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深化长三角地区农业科技创新合作,推动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高效运行。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办好科技小院、亚夫科技服务站。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探索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

(十四)加快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提升工程。开展种业重大品种协作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推进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能力提升,建设省种质资源保存和创新利用中心。加强商业化育种能力建设,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健全重要农产品良种繁育保障体系,建设规模化特色优势种苗中心20家。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种业创新联合体、育种创新中心和种业产业园。加快推进优质种业资源整合,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做强做优。

(十五)加快先进农机装备创制应用。开展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和农业机械稳链强链,优化农机装备产业集群,提高现代农机装备制造能力和国产化率。加强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加快建设智能农机应用场景。支持开发符合粮食产业发展需求的新工艺、新技术,打造集智能决策、精准作业、除尘降噪、节粮减损等功能为一体的新型粮机装备。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协同甘肃省建设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

(十六)推进智慧农业发展。适应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深化遥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行业领域应用,推动农业产业“智改数转网联”,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分中心、创新应用基地等载体平台建设,推进设施农业智慧化发展、农业生产智慧化管理,加快引领产业升级。深入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持续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整市推进试点,探索集约高效、链通数融的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农业公共服务数字化新模式,支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抓好“苏农云”深化应用,构建上下贯通、业务融合、数据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五、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七)加强乡村规划引领。加强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和动态更新,高质高效、分层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规划发展村庄的规划设计,力争高水平完成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规划全覆盖。及时将批准后的村庄规划汇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管理,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共绘苏乡”规划师下乡活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防止盲目跟风大规模移植非本土树种。

(十八)全域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落细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指南、年度任务清单,支持集中连片整体提升村庄风貌,新建1000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14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培育特色田园乡村片区。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绿美村庄提升工程,新建和改造提升绿美村庄310个。扎实推进有隐患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有序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组织设计师、工程师下乡服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统筹巩固提升和常态长效,加快补齐农村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户厕改造短板。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完善城乡统筹的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扩大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覆盖范围。因地制宜选用就近接管、集中或分散式处理设施、资源化利用等模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加快推动农村户厕改造和整改提升,合理布局建设农村标准公厕,一体推进运行维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建农村生态河道4000公里,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达到50%。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103条国家监管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村及村级以下沟渠河塘治理要切实落实县负总责、乡镇具体落实的责任分工。鼓励创新发展庭院经济,发挥妇女独特作用,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十九)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一体化推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特色产业、特色园区、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加大村到组、组到户道路建设支持力度,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农村县、乡之间“断头路”问题。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1800公里。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结合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加快在大型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规划布局充电网络。推动天然气管网向镇村延伸,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鼓励农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统筹5G基站规划建设,推进光纤千兆家庭、商务万兆固网接入能力县域全覆盖。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农贸)市场和新型乡村便利店。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整合邮政、快递、运输、供销、电商、社区等资源,改造升级一批村级物流综合服务站,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100个,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拓展应用场景。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市场化、专业化运维管护。

(二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到村。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托育服务,科学配置县域内师资力量。扩大乡村医疗互助试点。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新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十大相关功能中心100个,推动村卫生室全面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推动实现村(社区)医保公共服务全覆盖。优化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和结构。持续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村级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因地制宜利用或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农村地区老年人就近获取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改造提升1000个有代表性的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加强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服务管理。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的关爱服务。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持续提升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水平。开展专业化物业服务进乡村有益探索,加快补齐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二十一)加快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以县域为重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支持10个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深化改革探索。高质量推进黄河故道生态富民廊道建设。推动垦地融合发展,深化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开展江苏省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以县域为单位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路径。务实推进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县级层面结对。

六、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功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二)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促进乡村振兴。突出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效能。健全“党委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带群众”工作机制,推进村级党组织功能“六强六好”分类提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村书记专业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扩大到其他村干部。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落实村书记后备人才培育措施。锻造政治过硬、知农爱农、业务精湛、群众认可、堪当时代重任的“新农干”。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二十三)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组织评选文明家庭,讲好美德故事,传播美德力量。提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水平和运行质效,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视界云”平台和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更多行业部门的优质资源下乡进村结对,促进城乡文明融合。加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优秀农耕文化,丰富拓展乡村文化生活。推进“送戏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开展。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新风尚。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江苏系列活动。办好第十届全省农民运动会,推动乡村体育各类特色活动开展。

(二十四)丰富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及时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稳定风险,促进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推进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调动和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村民自治和乡村治理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民主协商,推行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将文明婚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倡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文明新风尚,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广运用数字化、清单制等治理方式,深化乡村治理建设试点。实施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按照国家部署培育“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建设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持续打造“法润苏农”普法品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网微格”工程,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二十五)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健全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形成协调配合、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十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有序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扩大“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范围。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序扩大农村宅基地线上审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线上流转交易试点。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完善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入市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扎实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总结推广农村改革成熟经验,深化改革成果集成应用。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依法有序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支持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供销、农垦、林业、农业综合水价等改革。

(二十七)大力培育“新农人”队伍。落实《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实施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能提质行动。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400人。继续实施“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分层分类培育高素质农民15万人。“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创业就业专项培训1万人次以上。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打造“乡村工匠”。完善“县乡共管”“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等机制,推动县域内人才统筹培养使用。支持有条件的“新农人”参与农业科技推广、种业育繁推一体化等项目建设。

(二十八)优化多元投入机制。坚持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和绩效管理。切实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推动“财政金融支农16条”政策落实。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奖励补助等多种手段,推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业农村领域。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充分发挥农商行金融支农作用。积极推广“苏农贷”“富农易贷”等金融支农产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服务。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质,稳步有序开展现代设施农业保险创新试点。持续推进生猪“保险+期货”试点。进一步完善农担服务网络,稳步扩大农担分支机构覆盖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的不当行为。深入实施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三年行动,建设1000个重大项目,打造100个省级示范项目。

(二十九)落实用地保障政策。在村庄规划中合理安排乡村产业和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积极引导项目合理布局。强化新增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统筹,市县安排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计划应不低于省下达新增用地计划的5%,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由省级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保障村民住宅、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各地要做好县域农业配套设施用地规划,推进资源集约利用,采取灵活供地方式,及时满足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家庭农场集群服务中心、各类农事服务中心、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用地需求。

(三十)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开展考核。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真督实考、严督严考,强化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