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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办社〔2024〕6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亚夫新农人学院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阅读次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农办社〔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主要内容

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以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全面推进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粮食主产区不低于80%、产销平衡区不低于60%、粮食主销区不低于40%。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棉、糖、园艺作物和热作等领域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牛羊养殖主体、奶农、渔民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三、专项行动

服务三农领域重大任务,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四个专项行动,开展一项试点。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以大豆、玉米、小麦、油菜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实施范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支持县级培训和省市级调训相结合。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地区,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在适宜区域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在豇豆主产区域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控制培训。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农民教育培训条件不足的地区可由省级组织或委托其他市县组织培训。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

(四)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个省份举办不超过2000个班,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五)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在全国选择5个地级市、70个县,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拓展培育目标,拓宽实施内容,探索培育路径,创新培育方式,推动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紧密联系、双向贯通。承担试点任务的市,每个市至少举办一个青年专题班。

四、有关要求

2024年全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一)分层分类组织实施。省、市、县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优先支持农民需求迫切、产业结合紧密、培育基础条件完备、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培育效果较好的市县实施培育任务。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鼓励各级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二)切实提升培育质量。农民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事先组织需求调查,强化与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精选培育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省、市两级主管部门还应分别做好对所辖区域市、县级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

(三)系统提升体系能力。支持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农广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和联系基层的优势,用好多样化培训手段,积极承担应急性培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农民提升学历水平。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在以上几类教育培训力量不足的地区,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四)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鼓励各地创新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

(五)夯实基础支撑。提升省、市、县各级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强化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

(六)强化全过程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委托农业农村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培育质量跟踪。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

请各省份于2024年5月27日前将实施方案、2024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联系人:卜斯源

联系电话:010-59193220

电子邮箱:shsysjyc@163.com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5月11日